一、招生專業、學制、名額
專 業 | 系 別 | 專業方向 | 學 制 | 招生名額 |
音樂學 | 音樂學系 | 音樂學 | 本科五年 | 15 |
音樂教育系 | 音樂教育 | 本科四年 | 42 | |
藝術管理系 | 藝術管理 | 本科四年 | 25 (其中文科17理科8)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作曲系 | 作曲 | 本科五年 | 22 |
電子音樂作曲 | 本科五年 | |||
電子音樂制作 | 本科四年 | |||
視唱練耳 | 本科四年 | |||
音樂表演 | 聲樂歌劇系 | 演唱(民族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演唱(美聲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
國樂系 | 中國樂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6 | |
鋼琴系 | 鋼琴 | 本科四年 | 15 | |
電子管風琴 | 本科四年 | 2 | ||
管弦系 | 管弦樂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8 | |
指揮系 | 合唱指揮 | 本科五年 | 3 | |
樂隊指揮 | 本科五年 | 2 |
注:
1、演唱專業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聲唱法的考生。
2、中國樂器演奏專業方向招收演奏嗩吶、管子、笛子、笙、打擊樂、二胡、板胡、琵琶、箏、阮、三弦、揚琴、古琴、柳琴、箜篌等樂器的考生。
3、管弦樂器演奏專業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巴松、薩克斯管、圓號、小號、長號(包括次中音長號、低音長號)、大號、打擊樂的考生。
二、錄取規則
(一)文化課分數線:
參照北京市當年藝術類錄取分數線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績情況確定我院錄取分數線。
(二)我院根據考生專業成績、文化課考試成績和政審、體檢結果,在考生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關科目成績,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平衡、擇優錄取。其中藝術管理專業方向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外語成績達到90分,按文化課總分加專業二三試分數的合計成績排隊錄取。
考生錄取通知書將在8月15日前寄發考生本人。
三、學費、助學貸款、獎學金及就業
(一)學費標準:音樂學、音樂教育、藝術管理、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每學年8000元,指揮、演唱、中國樂器演奏、鋼琴、電子管風琴、管弦樂器演奏每學年10000元。根據學院安排,入住1號學生公寓的學生住宿費每學年750元,入住2號學生公寓的學生住宿費每學年900元。北京生源一律走讀。
(二)獎學金及困難學生助學措施:學院將根據國家的有關資助政策實行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勤工儉學等方式解決困難學生學習困難。國家助學貸款按照規定,每年最高額度不超過6000元。
(三)學生畢業后,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就業。























